【抽脂身亡】拉丁舞導師抽脂身亡女醫生否認誤殺 控方指被告療程後離開手術室近1小時
發布時間: 2021/07/19 14:12
最後更新: 2021/07/19 17:40
體重近250磅的32歲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早年到美容中心接受抽脂療程時昏迷,送院搶救後不治,涉案女醫生早前被控誤殺罪,案件今(19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,在死者俯臥而且接受深層麻醉的情況下,其死亡風險屬合理可預視,但被告為死者進行抽脂療程後離開近1小時,僅留下4名未經訓練的美容院職員陪伴尚未甦醒的死者,事發後亦沒有為死者提供復甦治療,屬違反謹慎責任。
涉案被告關孝孜(38歲)被控1項誤殺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4年6月26日,在尖沙咀加拿分道2號7樓重生植髮中心,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李嘉瑩,即被告身為註冊醫生,負責向死者進行抽脂程序,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,但被告卻違反有關謹慎責任,沒有為死者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,即沒有在進行抽脂程序時,確保1名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在場施行和監察鎮靜療程,亦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確保有足夠氧氣供應予死者。
控罪又指被告在進行抽脂程序時,未有遵循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務委員會於2009年12月22日,所認可的「鎮靜程序指引」,被告亦沒有在程序後,為死者提供適當足夠的監察和充足及時的復甦治療。控罪指被告違反上述責任,構成嚴重疏忽,亦是死者死亡的主要原因。
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,被告與死者之間屬醫生與病人的關係,因此被告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。被告於2006年從港大醫學院畢業後,翌年成為執業醫生。
控方指死者自2014年起光顧被告進行抽脂療程,並於2014年4月30日接受首次療程,抽取身體正面的脂肪,死者其後於案發當日,再接受第2次療程,抽取其身體背面的脂肪。
控方指出,死者當日俯臥在床上接受麻醉及進行抽脂,死者於整整3個小時內均處於深層麻醉,其死亡風險並非不可預見,而是合理地預視得到。而被告作為負責療程的醫生,她在療程完成後,僅留下4名美容院職員陪伴尚未甦醒的死者,過程中亦從來沒有負責麻醉的醫生在場。
控方指,該4名美容院職員中,有2人是美容師、1人是見習美容師,而另1人只是接待員,當中兩人僅履新不久,亦只有1人持有助理護士及急救證書,4人均沒有接受過正式訓練。
控方又指,死者俯臥的時候會較難呼吸,而在麻醉期間,亦沒有人為她供應足夠氧氣,只任由她自行呼吸。被告當日於下午2時44分完成療程後便離開手術室,而被告離開後,用以監測死者心跳的機器亦被關上,直至美容院職員發現死者減少鼻鼾聲,以及變得蒼白,美容院職員致電被告,被告給予職員一些指示後,便於3時34分返回手術室。被告返回手術室後,即時叫人報警,而死者送院後便證實不治。
控方指出,復甦治療必須要及時,但本案中,在救護員抵達前,根本沒有任何人曾為死者進行任何復甦治療,以上就是控方所指被告的嚴重疏忽。
控方指,陪審團需自行判斷,被告上述違反責任的行為,嚴重程度是否足以讓被告負上刑事責任。案件下午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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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